1、補交個人所得稅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1)需補繳人姓名;
(2)需補繳人身份證號碼;
(3)需補繳人月工資金額;
(4)需補繳人要補繳的月份;
(5)需補繳人地址及郵編.
2、做好補交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報表.
3、將申報報表提交到稅務局,由稅務局出具通用繳款書.
4、最后到銀行去進行繳稅,繳完稅3-5天即可出具完稅證明.
國稅函[2004]11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行政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第三條:按照《征管法》規定的原則,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無論適用修訂前還是修訂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
除了這個文件明確提到查補的扣繳稅款不加收滯納金,另外征管法第六十九條也從側面印證了這個觀點.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從六十九條規定來看,對于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行為,法律責任只有追繳稅款和處以罰款,并不涉及滯納金.
這個道理也很簡單,因為扣繳義務人并未扣下稅款,所以不存在滯納稅款的問題,對扣繳人未扣繳的違法行為只能是處罰,而不能加收滯納金;在2019年1月1日前,如果扣繳人未按規定扣繳個稅,納稅人并沒有自行申報的義務,更不存在遲繳稅款的問題,所以即使遇到稅務機關檢查,需要補繳,也只需要按規定補繳稅款,也不存在加收滯納金的問題.
但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后,這種情況發生的改變.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也就是說,對于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行為,新個稅法明確了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義務,也就是次年六月三十日前,或稅務機關通知的限期內繳納,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比如在次年七月五日才繳,對于滯納稅款這五天是應該加收滯納金的.
可以說新個稅法到來,對個人納稅申報義務的重新確定,個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將隨之發生改變.
既然個人所得稅法明確了納稅人的申報義務,稅務機關查補追繳稅款時,征管法六十九條中卻只字不提加收滯納金,就會讓稅收執法工作陷入一種尷尬的境地,今年是征管法修訂之年,希望立法者在修訂的時候能考慮到這個細節問題.
當然,目前來說,稅務稽查查補的稅款都是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對于2018年及之前的未扣繳的個人所得稅補繳,按上述規定還是不需要加收滯納金的.
在知道了補個稅如何補后,在有需要將個稅彌補的時候可以參考這個方法,帶齊相關的資料、填好表格之后就可以進行彌補了.對于補個稅繳納的具體情況,還有不懂的時候就應該要在當下多問問稅局工作人員.
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稅;納稅人對預填服務中的數據有疑問的,也可以選擇標準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辦理補稅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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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在APP里進行匯算清繳的操作,綁定好銀行卡,按匯算清繳的步驟一步步操作,出現需要補稅的情況,就可以直接在手機上進行補稅了。
直接在匯算清繳做完的界面,不要選擇豁免,直接點補稅就可以用微信或者支付寶補稅了。
每月定稅稅交多少款,按發票數全額補不太合理。可以交涉一下,按6000超了不到兩個月定額,補兩月定稅比較合理。
發票金額超定額的話,應該去稅務局辦理超定額的發票補稅,稅務局會給一張單子的,單子上列明了發票號碼,開具金額,不含稅金額,審核意見等等。審核后去辦稅大廳辦理稅款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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