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清查按時間的不同,分為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預先計劃安排的時間對存貨進行的盤點和核對,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進行。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規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據特殊需要臨時進行的盤點和核對。
企業可以在每年編制年度報表前,對存貨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也可以為了加強控制,在年內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輪流或重點清查。除了對實物進行盤點,賬實核對外,企業應注意存貨的質量和儲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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