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
(三)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nèi)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guān)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第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guān)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guān)事務管理局、鐵道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以下簡稱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gòu))應當對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人員的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允許其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考試均采用無紙化考試的辦法。
按照《財政部關(guān)于推進會計從業(yè)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自2010年開始,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是由財政部門日常組織的,考生在計算機上對隨機生成的考試試卷進行答題,提交試卷后立即顯示得分的一種考試方式。
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一年可以考2次。
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報考時間全國各省有差異,上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當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集中在6-9月份。
會計證報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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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考試時間 |
|
【江 西】 |
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考試時間為9月22號 |
| 初級會計電算化常年報名考試,具體安排詢問當?shù)刎斦块T | |
|
【廣 西】 |
上半年:6月21號-30號 下半年:10月8-15日 |
|
【青 海】 |
上半年:5月5號 下半年:11月19號開始 |
|
【重 慶】 |
第一次:5月1號至30號 |
| 第二次:7月1號至30號 | |
| 第三次:9月1號至30號 | |
| 第四次:11月1號至30號 | |
|
【兵 團】 |
5月26號 |
|
【江 蘇】 |
12月15號截止 |
|
【新 疆】 |
第一季度:4月18號起 |
| 第二季度:6月27號起 | |
| 第三季度:9月11號起 | |
|
【北 京】 |
2012年3月3號開始 |
|
【浙 江】 |
2012年4月8號 |
|
【黑龍江】 |
3月至6月期間 |
|
6月至8月期間 |
|
|
【陜 西】 |
2012年3月24號 |
|
【中央機關(guān)】 |
上半年:2012年5月26號、27號 |
|
下半年:2012年11月3號-4號 |
|
|
【貴 州】 |
上半年:5月21號-6月20號 |
| 下半年:11月19號-12月19號 | |
|
【云 南】 |
上半年:2012年3月3號-23號 |
| 下半年:2012年9月15號-28號 | |
|
【湖 南】 |
上半年:2012年4月14號-29號 |
| 下半年:2012年9月8號-21號 | |
|
【海 南】 |
第一次:3月26號起 |
| 第二次:10月9號起 | |
|
【福 建】 |
第一季度:3月5號起 |
| 第二季度:6月15號起 | |
| 第三季度:9月10號起 | |
|
【山 西】 |
3月份考試:3月19號至23號 |
| 6月份考試:6月25號-29號 | |
| 9月份考試:9月17號-21號 | |
|
【湖 北】 |
上半年:6月2號、3號、9號、10號、16號、17號 |
| 下半年:11月10號、11號、17號、18號、24號、25號 | |
|
【天 津】 |
第一次:統(tǒng)考6月4號-21號/電算化考試6月25號-7月4號 |
| 第二次:統(tǒng)考9月11號-27號/電算化考試10月10號-18號 | |
| 第三次:統(tǒng)考11月份/電算化考試12月份 | |
|
【安 徽】 |
第一階段考試時間:2012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
| 第二階段考試時間:2012年7月上旬至7月底 | |
| 具體考試號期和地點等事項在考生準考證上明確。 | |
|
亳州2012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時間:4月9-20號 |
|
|
【河 北】 |
第一次:6月1號 |
| 第二次:9月5號 | |
| 第三次:12月3號 | |
|
【吉 林】 |
第一季度:2012年3月31號-4月1號 |
| 第二季度:2012年6月30號-7月1號 | |
| 第三季度:2012年9月22號-23號 | |
| 第四季度:2012年12月22號-23號 | |
|
【寧 夏】 |
上半年3月24號起,下半年9月22號起 |
|
【上 海】 |
2012年2月份-2013年1月 |
|
【廣 東】 |
各市自行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各市不同,2月份開始 |
|
【山 東】 |
各市自行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各市不同,3月份開始 |
|
【遼 寧】 |
各市自行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各市不同,2月份開始 |
|
【河 南】 |
各市自行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各市不同,3月份開始 |
|
【四 川】 |
各市自行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各市不同,3月份開始 |
|
【甘 肅】 |
各市自行安排時間,考試時間各市不同 |
|
【內(nèi)蒙古】 |
各市自行安排時間,考試時間各市不同 |
|
【深圳】 |
2013年第一深圳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為1月4號開始考試 |
會計證報考費用
各地報名考試的費用不同,根據(jù)《財政部關(guān)于推進會計從業(yè)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號),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gòu)應當及時會同所在地或具有管轄權(quán)的發(fā)展改革委和物價管理部門研究制定考試收費標準,并及時予以公布。
|
全國各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用匯總 |
||
|
北京:統(tǒng)一報名費每科80元 |
天津:全市統(tǒng)一考務費每科25元 |
河北:統(tǒng)一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次50元 |
|
湖北:全省統(tǒng)一考務費專業(yè)每科45元,電算化60元 |
江蘇:統(tǒng)一報考費每科50元 |
安徽:統(tǒng)一收費,報名費用每人每科30元 |
|
山東:全省統(tǒng)一收費每人每科目考試費60元 |
上海:統(tǒng)一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門科35元 |
江西:全省統(tǒng)一考試費用每考生30元/科 |
|
福建:全省考試費為每人每科50元 |
湖南:全省統(tǒng)一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 |
寧夏:全省統(tǒng)一每人每科收取60元 |
|
內(nèi)蒙古:全省統(tǒng)一每人每科80元 |
河南:全省統(tǒng)一考試費用每科40元 |
四川:全省統(tǒng)一考務費每人每卷(科)50元 |
|
重慶:全省統(tǒng)一報名費每科收費50元 |
貴州:全省統(tǒng)一報名收費標準每人每科40元 |
廣東:全省統(tǒng)一收費每科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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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統(tǒng)一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35元 |
海南:全省統(tǒng)一統(tǒng)考單科收費50元/科 |
陜西:全省統(tǒng)一報名費為60元/人科 |
|
甘肅:統(tǒng)一考務費每科45元,報名費為每人10元 |
新疆:報名費每考生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 |
青海:報名費每科52元,輔導材料44元 |
|
云南:專業(yè)考務費40元/人/科,電算化60元/人/科 |
黑龍江:雙鴨山三科140元 單科45元 |
遼寧:沈陽每科50元,大連每科30元 |
|
浙江:考試收費每科目35元 |
寧波:法規(guī)60元/人次,基礎與電算化100元/人次 |
吉林:專業(yè)35元/人科,電算化40元/人科,報名10元/人 |
擴展資料
會計從業(yè)資格證考試科目為: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通常稱為理論考。理論考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tǒng)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tǒng)一命題,各市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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