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類商標交易是橡膠制品商標交易。第17類商標交易包括塑料膜、非金屬管、保溫、隔音材料、絕緣材料、包裝填充物。橡膠制品,指以天然及合成橡膠為原料生產各種橡膠制品的活動,還包括利用廢橡膠再生產的橡膠制品。合成橡膠的產量已大大超過天然橡膠,其中產量最大的是丁苯橡膠。
第17類商標交易的主要類似群組如下:
【1701】- 不屬別類的橡膠,古塔膠,樹膠
【1702】- 非金屬密封減震制品
【1703】- 橡膠,樹脂,纖維制品
【1704】- 軟管
【1705】- 保溫、隔熱、隔音材料
【1706】- 絕緣用材料及其制品
【1707】- 包裝、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膠、塑料制品)
【1708】- 單一商品
辦理商標交易應注意以下三點:
1、注冊商標的轉讓,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后,還需共同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核準,只有在商標局核準轉讓以后,受讓人才正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商標局將視為放棄轉讓申請;
3、商標局受理轉讓申請后,對于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核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將不予核準。實踐中,一些企業與他人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把轉讓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標或者拿到對方的《商標注冊證》以后,就不去辦理商標轉讓核準手續了。
第17類商標交易可以委托商標代理公司辦理,由于商標轉讓和注冊所需文件以及步驟較多,需要第17類商標交易可以找浙江企業好幫手商標轉讓代為辦理,有需要第17類商標交易的可聯系企業好幫手客服,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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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第17類商標交易
法制網 1月10日訊 ‘申請注冊聲音商標,應以五線譜或簡譜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簡譜描述的,應該使用文字進行描述。’,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對商標法修改后增加的‘聲音可作為商標注冊’相應規定具體提交要求。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4年2月10日前。
商標申請分割保留原申請日期
修改后的商標法規定了‘一標多類’制度。為方便申請人,送審稿第二十四條增加了部分駁回時的申請分割制度,是指‘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時,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后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
送審稿規定,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十五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后,應將該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的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并予以公告。
商標注冊異議七種情形不受理
修改后的商標法完善了商標注冊異議制度。為此,送審稿增加商標異議申請的受理條件,規定商標局作出不予注冊決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注冊決定,明確異議程序法定期限屆滿后當事人提交新證據的處理原則——自提交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之日起三十日期滿后,提交的新的事實證據可能對案件審理結果有重大影響的,商標局經質證后可以采信。
商標異議七種情形不予受理:申請人主體資格不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無明確的異議理由,同一異議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針對同一商標再次提交異議申請的,等等。
細化連續三年不使用正當理由
為落實修改后的商標法關于通用名稱撤銷以及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的規定,送審稿明確了申請撤銷商標的程序:商標局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并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四種情形屬于三年不使用撤銷的正當理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產清算、其他不可歸責于商標注冊人的正當事由。
明確三種違法經營額計算方法
違法經營額的認定和計算直接關系到對商標侵權人行政處罰數額是否合理,如果涉及假冒商標案件,還關系到是否應當移送司法機關。
送審稿明確了違法經營額的計算方法:已銷售的侵權商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制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有標價的,按照標價計算,沒有標價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工商認定侵權五年內再犯從重
修改后的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因此,送審稿明確了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同一主體曾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人民法院認定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五年內又實施商標侵權行為的;有證據證明同一主體五年內實施過商標侵權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國家知識產權局綜合業務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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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擬采用名稱 | 地址 | 對外電話 |
| 1 | 國家知識產權局北京業務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66號中國技術交易大廈A座二層 | 010-82612006 |
| 2 | 國家知識產權局天津業務受理窗口 | 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華天道6號海泰信息廣場G座一層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 3 | 國家知識產權局河北業務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莊市體育南大街316號 | 0311-81588844 |
| 4 | 國家知識產權局山西業務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綜改示范區太原學府園區產業路38號高新置業A座主樓6樓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 5 | 國家知識產權局內蒙古業務受理窗口 |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70號內蒙古科技大廈11樓1100室 | 0471-5203375 |
| 6 | 國家知識產權局遼寧業務受理窗口 | 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55號 | 024-86913165 |
| 7 | 國家知識產權局吉林業務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 | 0431-82752768 |
| 8 | 國家知識產權局黑龍江業務受理窗口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創新三路600號科技大廈八樓 | 0451-51920503 |
| 9 | 國家知識產權局上海業務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40號 | 021-80363300 |
| 10 | 國家知識產權局江蘇業務受理窗口 | 江蘇省南京市漢中門大街145號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期二樓D區窗口 | 025-83238202 |
| 11 | 國家知識產權局蘇州業務受理窗口 |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干將東路178號蘇州自主創新廣場2號樓302室 | 0512-67061881 |
| 12 | 國家知識產權局浙江業務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丹楓路399號知識產權大廈二樓 | 0571-85116361 |
| 13 | 國家知識產權局安徽業務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服務中心C1座合肥代辦處窗口 | 0551-62999797 |
| 14 | 國家知識產權局江西業務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京東大道1139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證大廳 | 0791-86355663 |
| 15 | 國家知識產權局山東業務受理窗口 | 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2020號 | 0531-88198581 |
| 16 | 國家知識產權局河南業務受理窗口 |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21-10號 | 0371-65977156 |
| 17 | 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北業務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廣八路8號 | 027-87641839 |
| 18 | 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南業務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瀟湘中路113號 | 0731-88856516 |
| 19 | 國家知識產權局廣東業務受理窗口 |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57號紅盾大廈 | 020-87681948 |
| 20 | 國家知識產權局廣西業務受理窗口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 21 | 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慶業務受理窗口 | 重慶市江北區五簡路9號重慶市知識產權局大樓一樓大廳 | 023-67606650 |
| 22 | 國家知識產權局四川業務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五街200號菁蓉匯7號樓5層四川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 | 028-86058600 |
| 23 | 國家知識產權局貴州業務受理窗口 | 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中華北路242號省政府大院5號樓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 24 | 國家知識產權局云南業務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東路376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附樓1樓服務大廳 | 0871-64568947 |
| 25 | 國家知識產權局西藏業務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宇拓路28號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樓313室辦公室 | 0891-6848897 |
| 26 | 國家知識產權局陜西業務受理窗口 | 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西段69號西安創新設計中心一層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 27 | 國家知識產權局甘肅業務受理窗口 |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甘南路583號甘肅省政務大廳市場監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 28 | 國家知識產權局青海業務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寧市西川南路53號文博大廈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 29 | 國家知識產權局寧夏業務受理窗口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文化西街108號政務服務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 30 | 國家知識產權局新疆業務受理窗口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喀納斯湖北路455號新疆軟件園G1-6樓 | 0991-8837827 |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福建)業務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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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福州受理窗口 |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市場監管局窗口 | 0591-87818639 |
| 2 | 漳州受理窗口 |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新華南路86號行政服務中心2樓 | 0596-2072355 |
| 3 | 泉州受理窗口 | 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街道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棟1樓2號窗口 | 0595-22112700 |
| 4 | 南平受理窗口 |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區南林片區行政服務中心大樓四樓一區4102 (閩北衛校旁) | 0599-8849431 |
| 5 | 龍巖受理窗口 |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棟二樓2區市場監督局窗口 | 0597-2315677 |
| 6 | 平潭綜合實驗區受理窗口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金井灣大道行政服務中心62號窗口 | 0591-86169725 |
| 7 | 福州自貿區受理窗口 | 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快安湖里路27號自貿區管委會 | 0591-28369178 |
以上信息來源于國家知識產權局, 商標局下設綜合處、財務處、行政處、法律處、應訴復議處、宣傳與對外交流處、人事教育處、黨委(紀委)辦公室、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申請業務管理處、申請受理事務一至二處、審查管理一至二處、審查一至五處、審查事務管理處、審查事務一至五處、國際注冊一至三處、異議形式審查處、異議審查一至八處、評審案件受理處、評審一至九處、評審事務處、文檔事務處、數據信息管理處、信息化項目管理處、信息化運行管理處52個職能處,編制33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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