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
廣告服務,是7a64e4b893e5b19e31333365666164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
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因此,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如符合上述有關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規定的,則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如不符合,則不需繳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告代理業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353號)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第二條規定,凡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交費人。廣告代理是經營者承諾為他人的商品或勞務作宣傳的行為,只是在經營過程中轉托有關新聞媒體發布,因此廣告代理業務符合《營業稅稅目注釋》中關于“廣告業”解釋,對其應按“服務業㎡㎡廣告業”征收營業稅,亦即納稅人從事廣告代理業務也應交文化事業建設費。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告代理業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1999〕353號,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百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第二條的規定,凡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費人。廣告代理是經營者承諾為他人的商品或勞務作宣傳的行為,只是在經營過程中轉托有關新聞媒體發布,因此廣告代理業務符合《營業稅稅目注釋》關于“廣告業度,是指利用圖書…等形式為介紹商品、經營服務項目…等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的解釋,對廣告代理業應按“服務業—廣告業”征收營業稅。亦即納稅人從事廣告代理業務也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如過去執行中與統一規定不一致的,從1999年1月1日起一律按統一規定執行。
廣告代理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稅抄,因為:
財稅【2013】37號對應稅服務范圍進行了注釋,其中,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度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問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答宣傳、展示等。廣告設計內、策劃屬于設計服務,實物廣告制作原屬于增值稅范圍,均不屬于廣告服務,無需繳納文化事業建容設費。其他廣告制作一般是廣告發布的其中環節,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百《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度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因此,納稅人提問供的應稅服務如符合上述有關應繳納文化事業建答設費的規定的,則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如不符合,則不需繳納。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百告經營單位,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在境內提供廣告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廣告服務度接受方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回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擴展資料: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一種規費。
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答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的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并分別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在征收廣告服務業的增值稅、娛樂業的營業稅時一并征收。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一種規費。
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的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并分別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在征收廣告服務業的增值稅、娛樂業的營業稅時一并征收。
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并由國家稅務局(原本是地方稅務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稅時一并征收。(原本是地方稅務局征收)
征收管理
(一)繳費義務時間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費義務發生時間,為繳費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二)繳費期限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期限,與繳費人繳納營業稅的期限相同。扣繳義務人解繳期限,與解繳營業稅的期限相同。
(三)繳納地點
文化事業建設費應當在提供娛樂業、廣告業勞務的發生地,向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受理部門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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