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上不能蓋單位公章或者財務專用章,而應該蓋發票專用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發票專用章是用票單位和個人在其開具發票時加蓋的有其名稱、稅務登記號、發票專用章字樣的印章。
求職應聘:295966239@qq.com
投稿郵箱:295966239@qq.com
市場合作:131-6150-2582
尋求報道:1316691899@qq.com
Copyright ©2018-2028 www.shengzhouxiaoc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業好幫手 版權所有 京ICP備17026297號-4
企業好幫手總部聯系方式(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9:30-18:30)
掃一掃添加微信
企業好幫手總部: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與針織路交叉口西南角
企業好幫手華南: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
企業好幫手華東:上海市黃浦區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C區6層麥騰集創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