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省公布的報名網站按照指引進行報名即可;在準考證上的指定地點進行考試。
報考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免冠一寸照片二張,到指定報名地點填寫相關表格,辦理報名手續。有條件的地區,要求考生先在網上注冊報名,將報名表打印后,再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報名地點交表、交費辦理報名手續。
考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的一個月內開始陸續對外公布,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在七個工作日能知道成績。考試成績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后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可從事會計工作。
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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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官方網站名稱及其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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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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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上海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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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會計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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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天津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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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
江蘇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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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浙江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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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山東省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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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會計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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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建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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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會計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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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報名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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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
廣西財政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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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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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江西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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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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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省財政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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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
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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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海南省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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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遼寧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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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吉林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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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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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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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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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會計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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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河北會計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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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河南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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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
重慶會計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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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
陜西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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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
貴陽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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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財政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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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云南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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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四川財政會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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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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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
甘肅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暫無網上報名系統,現場報名到各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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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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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青海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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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西藏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暫無網上報名系統,現場報名到各區財政局 |
考試教材
考試教材由各省級財政部門分別編寫,為體現考試的時效性,一般每年都會有所調整。由于考試大綱是由財政部統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考試教材一般為一科目一本,通常會附一本"應試指南"或"歷年試題匯編",總計教材費用約在50元以內,訂購教材時交付。
考試費用
各地報名考試的費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左右,總計費用應在100元以內,報名時一次交付。蘇州市08、09年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費用為:170元。浙江省(含寧波)09年報名費用總計為130元(報名費兩科70元,教材60元)黑龍江省考試費用為: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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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用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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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報名費每科80元 |
天津:全市統一考務費每科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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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專業每科45元,電算化60元 |
江蘇:統一報考費每科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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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收費每人每科目考試費60元 |
上海:統一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門科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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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考試費為每人每科50元 |
湖南:全省統一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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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每人每科50元 |
河南:全省統一考試費用每科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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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報名費每科收費50元 |
貴州:全省統一報名收費標準每人每科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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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35元 |
海南:全省統一統考單科收費50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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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考務費每科45元,報名費為每人10元 |
新疆:報名費每考生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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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專業考務費40元/人,電算化60元/人 |
黑龍江:三科1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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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每科目35元,電算化40元/人 |
寧波:法規60元/人次,基礎與電算化10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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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次50元 |
安徽:收費,報名費用每人每科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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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考試費用每考生50元/科 |
寧夏:每人每科收取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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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考務費每人每卷(科)50元 |
廣東:收費每科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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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報名費為60元/人科 |
青海:報名費每科52元,輔導材料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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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沈陽每科50元,大連每科30元 |
吉林:專業35元/人科,電算化40元/人科,報名10元/人 |
報考手續
報考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免冠一寸照片二張,到指定報名地點填寫相關表格,辦理報名手續。有條件的地區,要求考生先在網上注冊報名,將報名表打印后,再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報名地點交表、交費辦理報名手續。
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后的一個月內開始陸續對外公布。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在七個工作日能知道成績。
合格標準
試卷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60分(2015年云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每科55分,2016年新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分為A類標準和B類標準。A類標準針對所有考生,單科合格標準為55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目須同時合格;B類標準針對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錫伯族、藏族、烏孜別克族、俄羅斯族、達斡爾族、塔塔爾族、回族等12個少數民族考生,單科合格標準為45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目須同時合格)。
資格認定
考試成績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后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可從事會計工作。
無紙化考試
財政部昨日發布新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同時宣布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免試規定。新《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財政部稱,新《辦法》除明確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外,還簡化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和調轉登記程序;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制度;增加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毀損補發的規定;此外,還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換證制度等。
免試規定
(已失效,從現在必須連過3科及格方可拿證)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免試規定:凡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但必須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合格。
其中,外地中專學歷,如在北京參加考試,不予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可免考。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等六個專業。
擴展資料:
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要求規定: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合格標準由財政部統一制定和公布。
2、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委托代理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代理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題庫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管理相關規定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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