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支持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二、關于印發《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6]89號)第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
1、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滿35周歲、男滿4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2、用人單位招用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4050”失業人員,享受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專項補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中財政已安排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除外),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3、用人單位招用 “4050”失業人員,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除按上述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外,每招用1人再給予一次性的崗位補貼。
4、用人單位招用中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招用重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5、用人單位招用中、重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除按上述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外,每招用1人再給予一次性的崗位補貼。
6、第五條 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后,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代扣代繳個人應繳部分。社會保險補貼按以下標準計算:
(1)基本養老保險補貼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補助20%。
(2)失業保險補貼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補助1.5%。
(3)基本醫療保險補貼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0%為基數,補助9%。
就業援助對象包括: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中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人員。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方式,對補貼對象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按繳費額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以月計,一般最長累計不超過3年。
據了解,按照省人社廳《關于確定2013年全省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的通知》要求,補貼對象為具有城鎮戶籍,在市本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且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通過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且當年簽訂靈活就業協議的,女性年滿45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5周歲以上的“4555”人員。
“4555”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5年。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人員身份證年齡與檔案年齡不符的,以身份證年齡為準。
“4555”社保補貼政策調整后給申領人員增加了選擇繳費的檔次,但仍有許多人對于享受社保補貼與其他優惠政策的沖突問題理解不清,從而拿不定主意是否申領。
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支持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具體辦法按《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 社保補貼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請享受一定額度的社會保險補貼
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并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并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050”人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滿40周歲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滿50周歲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靈活就業后,及時申報就業,申請人已辦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檔案,并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保(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貼。
享受時限和補貼標準:
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時間從2008年9月開始,最長不超過三年。補貼標準為申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全額。
擴展資料:
申請再就業優惠證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并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并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相關文章
01-01
14718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1-13
28421℃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03-16
24666℃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12-12
21003℃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18832℃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7500℃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