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如今市場發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但有些企業在商標注冊之后并沒有實際的使用,導致商標資源的閑置,為了讓商標發揮其價值,往往會選擇商標轉讓。
商標在注冊之后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連續三年沒有使用的話,是會面臨商標撤三的風險的,為了避免這個風險的發生很多的企業都會選擇進行商標轉讓,在商標轉讓的時候一般是需要做商標轉讓公證的。那么商標轉讓不做商標公證可以嗎?
一、什么是品牌商標轉讓公證書?
品牌商標轉讓公證書一般由轉讓人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對待轉讓的注冊商標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并出具注冊商標轉讓證明書。
品牌商標轉讓公證,不是必須的申請條件,只有商標局因各種原因抽查到這個轉讓商標,下發一個補正公證書的通知,接到這個通知書后,就必須去補公證,逾期不補的,轉讓就不予核準了。如果沒有被抽查到,品牌商標轉讓就順利通過,商標局直接下發商標轉讓證明。
二、那么什么情況下會需要出具注冊商標轉讓證明嗎?兩種情況:
第一,品牌商標轉讓雙方交易前毫無交集,無法對該品牌商標轉讓交易達成相互的信任,需要由第三方公證機構對轉讓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做一次審查。
第二種情況是,商標局對品牌商標轉讓行為存在疑問,要求商標轉讓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這時就應該及時補正材料。除了注冊商標轉讓證明,一般還要提交能夠證明商標轉讓雙方的主體資格文件。
三、因此有以下幾種情況建議做品牌商標轉讓公證:
1、轉讓方的公司即將轉讓、注銷等,后期無法補做公證的;
2、受讓人和轉讓方只是買賣關系,為了避免后期轉讓方不愿意配合補公證,為了保證受讓人的利益,代理人會建議申請人先做公證;
3、為了品牌商標轉讓更加順利,為了盡快辦理好轉讓申請;
四、以下幾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先不做公證:
1、兩個關聯公司,因為品牌調整做的商標轉讓,可以先不做公證,如果后期被抽查到,再補做公證;
2、轉讓方和受讓方不存在信任危機,也可以選擇先不做公證;
在商標轉讓的時候進行商標轉讓公證是可以有效的保證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的,但是也沒有強制說明必須要辦理,所以也是可以不辦理的,不過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在商標轉讓的時候最好是進行商標轉讓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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