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有不能作為商標的要素
一般而言,企業全稱中的行政區劃都是縣級以上地名,例如“福建XXXX有限公司”便含有“福建”二字;現行《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
該條款雖然有“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例外情形,但“企業全稱”中的行政區劃顯然不在其中。
2、不是區分商品來源的標志
第一、商標的首要功能和重要特點不是“表明”、而是“區分”商品的來源;第二、“企業全稱”的功能在于區分不同的市場主體、并非區分商品來源。 由此可見,“企業全稱”和商標有著本質的區別。
3、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注冊商標的目的在于使用。《商標法》第四十八條是關于商標使用的規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因此,當該商標為注冊人自己使用時,企業全稱(被作為產品商標)和生產廠廠名完全一樣、屬于“重復標注”。產品上便有了商標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兩個“企業全稱”。在市場上從未見過此種標注的產品。
相關文章
01-01
14718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1-13
28421℃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03-16
24665℃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12-12
21003℃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18832℃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7500℃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