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母子公司管理集權與分權的程度,大體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集權經營體制
集權經營體制,是指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要集中在母公司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子公司的供、產、銷、人、財、物都由母公司統管,整個企業實行統一核算,垂直領導,各子公司在財務上沒有獨立性,在經營管理方面沒有自主權,在母公司設立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管理各子公司的業務工作。
實行這種管理體制的優點是:
1、有利于整個集團的人、財、物的統一分配和調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種力量搞好集團的重點項目;
2、能更好地確保各項方針、政策在子公司的貫徹執行;
3、可以增加集團整體競爭能力;
4、有利于提高集團的決策能力和決策速度;
5、有助于培養集團職工的集體主義和全局觀念。
這種管理體制的缺點是:
1、不利于調動子公司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容易形成下級人員一切都聽上級安排,影響職工責任感的發揮;
3、造成集團管理機制呆板,條條框框過多,影響經營活動的有效性;
4、分配上容易產生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等弊端。
(二)分權經營體制
這種體制是在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經營、分級核算,不僅母公司獨立核算,各子公司也是一級內部獨立核算的單位,有經營管理自主權限。
實行這種管理體制的優點:
1、可以充分調動企業下層組織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有利于企業上層領導從繁忙的日常業務中解脫出來,集中考慮企業的重大問題;
3、有利于企業經營環境的適應性,實行小批量多品種生產;有利于克服平均主義的傾向。
這種管理體制的缺點是:
1、這種體制容易產生分散主義和本位主義,企業的人才、物資和設備調配困難,影響集中優勢打殲滅戰。甚至產生只顧眼前利益,忽略長遠目標的傾向。
(三)統分結合體制
這是一種由總廠(公司)統一核算,由所屬單位分級管理的管理形式,它是集權管理與分權管理相結合的產物。采用這種管理體制的企業,總廠(公司)對整個企業的經營好壞和盈虧負全責;在經營管理職能方面,總廠(公司)與分廠(分公司)則各有分工。供、產、銷和人、財、物的重要經營管理權力集中在總廠(公司),而生產和銷售等具體業務下放給下屬單位,并擁有一定相對獨立的權力。
這種半集權型的管理體制和經營組織,集中了分權與集權兩種體制的優點,對推行現代化管理有較強的適應性。
設計母子公司體制的集權與分權關系是企業內部管理體制的重要環節.母公司對子公司統的過死,會嚴重挫傷子公司的經營積極性;母公司對子公司分權過多過濫,又會喪失母公司的集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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