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貸款本息會計分錄如下:
1、發放貸款時: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
2、分期確認利息收入時: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3、收回本金時:
借:吸收存款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銀行收回貸款本息是指用戶在銀行辦理了貸款以后,銀行會根據貸款合同的約定,扣除相對應的貸款本金與利息。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收利息”科目應當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相關文章
01-01
147413℃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3-16
34171℃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01-13
30738℃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12-12
27066℃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20873℃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8261℃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