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產品過期會計分錄如下:
1、對于過期的產品,在進行報廢審批前,應將原材料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
2、報廢時: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疫情期間產品過期,應先將原材料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然后報相關部門審批,審批后,根據材料報廢的具體情況進行賬務處理。其中,疫情期間的產品報廢,應屬于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若是正常損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經營性損失,應計入“管理費用”;若有需由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
相關文章
01-01
14741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3-16
34479℃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01-13
30755℃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12-12
27428℃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20902℃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8268℃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