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是所有者權益類的科目。盈余公積一般分為兩種: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公司法》規定,法定盈余公積金按公司稅后利潤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股東會的決議提取和使用。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主要區別在于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計提依據;后者以公司自行決定為計提依據。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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