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違法分配的情形以及應負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2、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不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需注意的是,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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