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分解法的優勢在于它的分解工作在被調查的基層單位。如被調查的基層單位具有較好的核算基礎,分解的各種數據的質量較高,具有較強的代表性,由此編制的產品部門×產品部門表具有較高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直接分解法的劣勢在于如基層單位沒有健全的原始記錄,或進行分解所使用的一些比例不合理,會影響調查數據的質量;另外,直接分解較復雜,需基層單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調查結果側重宏觀管理需要,對企業本身沒有直接利益,企業的積極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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