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財務報告編制應遵循的原則包括與年度財務報告相一致的會計政策(即一致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及時性原則。
重要性原則中,重要性程度的判斷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而不得以預計的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重要性原則的運用應當保證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了與理解企業中期末財務狀況和中期經營成果及其現金流量相關的信息。重要性程度的判斷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和職業判斷。
中期財務報告是指以中期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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