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業稅金的核算包括:
1、核算應由商品銷售項目所負擔的稅金。
2、核算應由其他經營業務所負擔的稅金。
3、核算應由管理費用項目所負擔的稅金。
4、核算應計入當期損益項目的稅金。
其中商品流通企業稅金指商品流通企業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款,包括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項目,是商品流通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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