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余值是與出租人無關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擔保,保證在租賃結束時租賃資產的價值至少為某指定的金額。為了保護出租人的利益,避免資產在租賃期內過度耗用或損壞,如果租賃期滿資產由出租人收回,則租約往往規定承租人,或與承租人有關的一方,對資產余值進行擔保。資產余值是當租賃資產的使用年限超過租賃期時,租賃期滿,資產產生的余值。
就承租人而言,擔保余值是指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擔保余值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加上與承租人和出租人均無關、但在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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