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的計算公式為:應收賬款周轉天數=365÷應收賬款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平均應收賬款×365天÷銷售收入,其中,應收賬款周轉率=賒銷凈額÷應收賬款平均余額。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是企業從取得應收賬款的權利到收回款項,最終將款項轉換為現金所需要的時間,是應收賬款周轉率的一個輔助性指標,應收賬款周轉天數越短,說明企業流動資金的使用效率越好。應收賬款周轉天數也可以用于對企業應收賬款中是否存在壞賬的評估,屬于公司經營能力分析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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