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的具體會計準則有項,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從1973年成立至2000年3月完成使命,先后頒布了41項國際會計準則,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有31項。通過具體的對比與觀察,我們發現,中國已經發布的各個具體準則與國際準則之間,都存在著普遍的、明顯的差異,不僅如此,即使是在總體上,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就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鑒于具體準則的對比分析篇幅較長,本文著重對總體差異進行如下分析。
1。會計準則的結構層次不同
我國會計準則結構由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構成,并將類似于概念框架的內容歸入了基本準則中,而國際會計準則卻不存在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之分。同時;國際會計準則概念框架《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明確指出:“本框架不是一份國際會計準則,因此不對任何特定的計量和列報問題確立標準,本框架的任何內容均不支持特定的國際會計準則。”而我國卻將基本準則列入會計準則的范圍之內,不僅混淆了概念框架的作用和性質,而且削弱了概念框架對準則在制定過程中的指導作用。
2。會計準則的涵蓋范圍不同
我國會計準則的具體準則是從1997年才開始陸續出臺的,由于起步較晚,且我國經濟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改革風險和成本不易把握,致使會計準則難以出臺。在上世紀90年代末我國就出臺了三十多項具體準則的征求意見稿,但到目前為止,正式出臺的具體準則也只16個。即使從目前已出臺的具體準則來看,其涉及范圍仍然較小,僅僅是一些較為常見的經濟業務,而且規定得不夠詳細,可操作性較差,對一些新問題未能涉及,例如投資性房地產、衍生金融工具等。而國際會計準則最早頒布于1973年,是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41項會計準則涵蓋了幾乎所有的經濟業務,具有明顯的市場經濟特征。
3。會計準則的側重對象不同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的重點在于利潤表,以收入、利潤的恰當合理的配比為先,屬于利潤表觀,而國際會計準則規范的重點則在于資產負債表,以資產、負債的準確計量為先,屬于資產負債表觀。以開辦費為例,我國會計準則規定開辦費應遞延至企業開始經營之時計入費用,發生時先計入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因為關注利潤表,就會把根據配比原則將與未來期間收入相聯系的費用先作為資產類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但國際會計準則規定,開辦費發生時直接計入費用,因為它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又如,國際會計準則對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的基準處理方法是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備選方法是記入當期凈損益;而我國準則則采用了國際會計準則規定的基準處理方法,即將累計影響數調整為期初留存收益。其理由是以前期間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數不應由當年承擔,因而不應包括在當年的凈利潤中。
4。會計準則的計量模式不同
財務會計的核心問題是計量問題,我國會計準則的核心計量屬性是歷史成本,絕大多數情況下禁止使用公允價值;而國際會計準則的核心計量屬性是公允價值,以增強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以固定資產的計量基礎為例,我國準則規定一般采用歷史成本,而國際會計準則規定采用公允價值或歷史成本。又如在非貨幣性交易中,我國會計準則規定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不確認利得或損失;而國際會計準則規定以公允價值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確認利得或損失。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持續全面趨同的完成時間確定為2011年。財政部計劃2010年啟動準則體系的修訂工作,力爭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持續全面趨同的完成時間確定為2011年。財政部計劃2010年啟動準則體系的修訂工作,力爭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與中方在2005年底確認,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僅在極少數問題上尚存差異。根據征求意見稿,中國將積極消除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現存的極少差異,將“實質性趨同”推進到“全面趨同”。
修訂后的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仍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指南三部分構成。基本準則保持不變。具體準則將會調整補充?,F行的準則應用指南屬于具體準則的組成部分,將與相關具體準則融為一體?!镀髽I會計準則講解》將更名為指南,并調整和補充相應的內容和釋例,以便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持續全面趨同后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2011年之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將進入相對穩定時期,實務中如果出現新的交易或事項,將通過持續全面趨同機制加以解決。
征求意見稿指出,IASB計劃在2011年完成對金融工具、收入、財務報表列報等重大項目的修改,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實現持續全面趨同的完成時間也確定為2011年。2011年之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將進入相對穩定時期,實務中如果出現新的交易或事項,將通過持續全面趨同機制加以解決。
專家認為,會計準則與國際實現全面趨同,可使海外投資者更好地理解中國企業所披露的財務信息,有利于中國企業更好地融入國際市場,促進我國企業更好更多地“走出去”。
《路線圖》指出,經過幾年努力,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實質性趨同,為持續全面趨同奠定了扎實基礎。據了解,2008年12月12日,歐盟委員會就第三國會計準則等效問題發布規則,決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過渡期內,允許中國企業進入歐盟境內市場時采用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中國內地與香港于2007年12月6日簽署了兩地會計準則等效聯合聲明,確認兩地會計準則實現了等效。此舉有助于內地企業赴港上市,降低籌資成本,實現兩地資本市場的共同發展。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征求意見稿)
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必然選擇。自2005年以來,中國建成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質性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現了新舊轉換和平穩有效實施,并處于亞洲和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前列。本次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二十國集團(G20)峰會、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倡議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將會計準則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采取了系列重要舉措,加速了各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步伐。在這一背景下,需要積極采取行動,以適應國際形勢的最新變化。
一、響應G20峰會和FSB倡議,制定發布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
為應對本次國際金融危機,2008年11月15日,G20華盛頓峰會深刻分析和總結了金融危機的根源,提出了應對金融危機的對策,以及改進IASB的治理結構和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的目標。2009年4月,G20倫敦峰會要求各國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2009年6月26日至27日,金融穩定論壇(FSF)改組形成的FSB在瑞士巴塞爾舉行成立大會,決定設立指導委員會以及脆弱性評估、監管合作和標準執行三個常設委員會,中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分別作為其成員,其中標準執行委員會的工作之一是促進各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
IASB根據G20和FSB的要求,積極研究金融危機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以及如何通過完善會計準則以配合監管機構加以解決,采取了以下行動:(1)2008年12月成立了金融危機咨詢組,并于2009年7月發布了有關報告,系統提出了改進財務報告應對金融危機的建議。(2)2009年5月28日發布了公允價值計量征求意見稿,并計劃于2010年上半年發布最終準則。(3)2009年7月14日發布了《降低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復雜性》綜合性項目第一階段的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針對順周期性和貸款損失準備問題,簡化金融資產減值,將于10月發布第二階段征求意見稿;簡化套期會計問題,計劃12月發布第三階段征求意見稿。(4)提議與FSB合作,籌建金融機構財務報告咨詢組,提升與各利益相關方的對話機制。
FSB將監督各成員國執行系列關鍵國際監管標準,其中包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問題已成為具有公眾受托責任和政府背景的重點工作,而不僅僅是會計專業領域的活動。為響應G20峰會和FSB倡議,需要結合本國實際,跟蹤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重大修改,發布《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為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而努力。
二、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實質性趨同,為持續全面趨同奠定了扎實基礎
從2005年初到年末,中國財政部集中力量制定完成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在此期間,IASB幾次派專家與財政部會計司一起工作,并于2005年11月8日與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委員會簽署了聯合聲明。聲明指出:在過去的一年里,中國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的征求意見稿,將形成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現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雙方認為,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極少數問題上尚存差異,包括:資產減值損失的轉回、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雙方同意繼續推進有關工作以消除上述差異。同時,IASB確認了中國特殊情況和環境下的一些會計問題,包括:關聯方交易的披露、公允價值計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主體合并。在這些問題上,中國可以對IASB尋求高質量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解決方案提供非常有用的幫助。
2006年2月15日,中國財政部正式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體系,IASB主席戴維•泰迪率團出席了發布會并給予很高評價。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實施。中國財政部與證監會等有關方面通力合作,加強了對上市公司執行會計準則情況的指導和動態監控。經過各方共同努力,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經受了實踐檢驗。財政部會計司組織力量采用“逐日盯市、逐戶分析”的工作方式,深入分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財務報告信息,公布了中國上市公司2007年有效執行會計準則情況的分析報告,并將報告英文版及時提供給IASB、世界銀行和歐盟等。2009年上半年,財政部會計司再次采用相同的方式,跟蹤分析并完成了中國上市公司2008年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情況的分析報告。分析結果表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在上市公司實現了持續平穩有效執行。
2008年5月,IASB派專家對中國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情況進行了實地考察,分別召開了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座談會,進一步確認了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平穩有效實施的結論。世界銀行也派專家來中國進行了考察,對中國企業會計準則有效實施情況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中國會計改革與發展”項目是世界銀行軟貸款項目中最成功的范例。歐盟委員會內部市場總司組織了對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情況的評估,認為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情況良好。2008年12月12日,歐盟委員會就第三國會計準則等效問題發布規則,決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過渡期內,允許中國企業進入歐盟境內市場時采用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中國內地與香港在經過為期一年的兩地會計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等同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比較研究后,于2007年12月6日簽署了兩地會計準則等效聯合聲明,確認兩地會計準則實現了等效。此舉有助于內地企業赴港上市,降低籌資成本,實現兩地資本市場的共同發展。
上述情況表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已實現了趨同,并在上市公司有效實施,得到了國內外認可。適應國際形勢的最新變化,響應G20峰會和FSB倡議,中國在會計準則方面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持續全面趨同,為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的主要項目和時間安排
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是一項重大的系統工程。長期以來,IASB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并不斷取得成效和進展,尤其是為應對本次國際金融危機和落實G20、FSB要求所采取的對策,應當給予充分肯定和贊賞。中國將一如既往地支持IASB的工作,同時認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有其特有的法律、經濟和文化環境,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不僅要以發達國家的經濟環境為基礎,而且應當充分考慮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實際情況。
(一)積極參與IASB擬作重大修改的準則項目,促進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充分考慮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實際。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與IASB已經建立了持續趨同工作機制,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技術會談,深入分析會計準則執行情況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未來發展。實踐證明這一機制是十分務實有效的。中國實現會計準則持續全面趨同,將積極參與IASB為應對本次國際金融危機對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量、財務報表列報等項目的修改工作。中國財政部積極發起成立的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組平臺(AOSSG)也主要基于上述目的,旨在使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盡可能地考慮中國等新興市場國家經濟的實際。
中國支持IASB簡化《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 39)的修改,7月14日發布的第一階段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將金融工具劃分為以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計量兩大類的方案基本可行,但如果擴大公允價值計量的范圍,中國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表示擔憂。中國認為,具有基本的貸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為基礎管理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采用攤余成本計量能夠提供更具決策有用性的信息。
中國贊同在財務報表中引入其他綜合收益,但不宜大幅度改革現有財務報表的內部結構和列報項目。因為現有的財務報表列報結構和項目在實務中應用良好,似無必要進行較大的結構性調整,如果對報表列報作出重大修改,法律上也存在某些障礙。
(二)積極消除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現存的極少差異。經過長達4年時間的若干次討論,IASB最終于2009年8月4日正式批準對《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聯方披露》(IAS24)的修改。修改后的IAS24考慮了中國的實際情況,消除了在這一問題上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間的差異。企業改制資產評估的會計處理也是中國特有的問題,財政部向IASB多次尋求解決方案。2009年8月26日,IASB在其年度改進項目中通過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首次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承諾對這一問題進行修改。IASB為考慮中國新興市場經濟國家情況所作的努力是務實有效的。
中國的企業合并準則規定了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只規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即購買法,沒有規定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IASB在2005年與中國簽署的聯合聲明中指出,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在這一方面的規定和實踐將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提供有益的參考,希望IASB盡快對此立項。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減值準備允許轉回并計入當期損益。中國的資產減值準則規定,此類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IASB對中國的規定表示理解,希望我們關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與IASB有關資產減值準則趨同項目的進展,共同研究解決這一問題。
(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的時間安排。IASB計劃在2011年完成對金融工具、收入、財務報表列報等重大項目的修改,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持續全面趨同的完成時間也確定為2011年。2010-2011年將是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的關鍵時期,財政部計劃2010年啟動準則體系的修訂工作,力爭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修訂后的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仍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指南三部分構成?;緶蕜t保持不變。具體準則將會調整補充?,F行的準則應用指南屬于具體準則的組成部分,將與相關具體準則融為一體。《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將更名稱為指南,并調整和補充相應的內容和釋例,以便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持續全面趨同后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11年之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將進入相對穩定時期,實務中如果出現新的交易或事項,將通過持續全面趨同機制加以解決。
為有效地披露金融風險,我國證券監管部門要求上市銀行的年度報告需分別經境內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近年來我國頒布與實施了一系列相關會計法規,上市銀行所采取的會計政策已經基本上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一致,其中一些重要項目(包括貸款呆賬準備金的計提制度、貸款利息收入的確認政策、開辦費核銷的處理原則等)已與國際會計慣例順利接軌。盡管我國銀行會計準則的國際化程度有一定的改進,但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在某些項目上仍存在一定差異。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和金融工具的日益豐富,對銀行尤其是上市銀行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分析境內外會計準則的差異,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有針對性地完善會計準則,對于提高銀行信息質量、改善銀行經營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重點從境內外會計準則差異分析入手,分析我國銀行會計準則的國際化,進而提出我國銀行財務會計改革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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