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目標的客體,指因會計行為所產生的具備客觀性、公允性以及相關性的會計信息,與會計目標的主體相對應。會計目標也稱為會計目的,指要求會計工作完成的任務或達到的標準,是關于會計系統所應取得成果的抽象范疇,以及溝通會計系統與會計環境的橋梁,同時也作為連接會計理論與會計實踐的紐帶。
會計目標的主體包括會計信息的使用主體和提供會計信息的主體兩個方面,其中會計信息的使用主體包含企業產權相關的投資者、債權人等,提供會計信息的主體一般指聯結企業和各類產權主體關系的會計組織機構和會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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