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的職責主要包括:
1、負責組織企業的會計工作,包括組織編制和執行企業的預算計劃、制定企業的財務收支計劃和信貸計劃等項目。
2、負責協助、參與企業的會計工作,包括協助單位領導人對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問題作出決策以及參與企業未來運營方案的制定等項目。
總會計師的權限則包括對違法違紀問題的制止和糾正權、建立健全單位經濟核算的組織指揮權、對單位財務收支具有審批簽署權以及對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管理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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