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損失,指有關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以及各類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項目所發生的盤虧、變質、毀損、報廢、淘汰以及被盜等情況造成的凈損失。在會計處理上,發生盤虧、毀損各種材料、產成品、商品等存貨的現象,應當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然后貸記“原材料”科目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存貨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所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項目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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