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收到現金時,應用現金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憑據作為原始憑證,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如收到銀行提現款涉及的現金支票、收到商品銷售現金款涉及的增值稅發票、收到現金還款涉及的現金收據等。
原始憑證,又稱為“單據”。原始憑證的作用主要是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過程和具體內容。填制原始憑證時,應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書寫清楚規范、編號連續、填制及時,以及不得涂改、刮擦、挖補。
相關文章
01-01
147417℃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3-16
34812℃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01-13
30813℃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12-12
27729℃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20945℃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8279℃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