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發運核算指商品調出單位對從倉庫發送商品,在辦理托運或送貨手續時所進行的會計處理方法,倉庫發運核算工作的開展需要對商品調出單位和商品發送單位的相關原始憑證進行整合,然后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會計處理。在會計實務中,企業的倉庫發運核算工作可以通過“發出商品”等科目進行處理,該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可以按照購貨單位、商品類別和商品的品種設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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