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受保護的條件,軟件著作權受保護的期限
一、計算機軟件受保護的條件
指計算機程序及有關文檔。(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
1、原創性。軟件應該是開發者獨立設計、獨立編制的編碼組合。
2、可感知性。受保護的軟件需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只有當這種程序設計通過客觀手段表達出來并為人所知悉時才能受法律保護。
3、可再現性。亦稱可復制性,即把軟件轉載有形物體上的可能性。
二、軟件著作權受保護的期限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軟件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在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內,軟件著作權的繼承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
軟件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后,其著作權在本條例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以上就是計算機軟件受保護的條件,軟件著作權受保護的期限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計算機軟件開發復雜性高,開發周期長,成本較大。科技企業都希望最大程度上開發軟件的經濟價值,這就需要企業實時維護軟件著作權。發生軟件侵權,及時與專業知識產權律師溝通,需要解決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