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
1. 發明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采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征。
(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
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2. 實用新型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
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于,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藥品、化學物質、水泥等;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1.進步不同:在專利的創造性審查過程中,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或者“小專利”。
2.審批程序不同:《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對實用新型只進行初步審查,而對發明專利除了初步審查之外,還需要進行實質審查。
3.從發明專利保護期限角度看;發明專利有效期是二十年,比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要長,而我們都知道,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不能延長的,到達期限后技術成果就會被公開,這么看來,還是申請發明專利更可靠。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
當然了,雖然發明專利有這么多的好處,被保護的時間也長,但是,發明專利申請卻并不容易,而且,就算是申請完成了,要是企業忘了交發明專利年費,那么發明專利也不能被保護!可見想要獲得并保護好發明專利是有多困難,不僅在申請時要慎重,申請完成后也不能忘了交年費!
無論是申請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企業都需要對專利申請要求有所了解,否則只是在浪費企業的時間,如果企業比較迷茫,也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申請若是成功了,企業就可以放棄實用新型專利,通過發明專利保護企業技術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