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第一條第三項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征企業所得稅。
2.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本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1、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百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度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F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內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對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也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于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于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征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勵企業購買國債。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本法保留了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容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債利息收百入為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度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問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擴展資料: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的原因有:
1、國答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相當于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征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么實際意義;
2、對其征稅,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勵內企業購買國債;
3、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
相關文章
01-01
14718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1-13
28421℃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03-16
24666℃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12-12
21003℃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18832℃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7500℃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