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對抗稅行為,由稅務機關(guān)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還會依法追究抗稅人相應的刑事責任。
對于抗稅的處理,《刑法》第二百零二條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以暴力方法抗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除處以罰金外,按傷害罪、殺人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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