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計劃分配是稅收計劃指標的分解落實工作,它是組織實施稅收計劃的一項重要工作。稅收計劃一經批準,就成為稅務機關組織稅收收入的任務,必須逐級分配、層層落實、確保完成。稅收分配是指各級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征納關系。前者構成稅收管理體制問題,后者形成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內容。
稅收分配是從多環節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的,稅收分配對國民收入分配多環節的調節,使得稅收分配成為國民收入分配體系的一個有機地組成部分。在商品價值實現、收入形成的環節,稅收的課稅對象主要表現為商品和勞務,其計稅依據主要表現為商品和勞務的流轉額或商品的銷售數量,相應的有關稅種稱為增值稅、流轉稅或商品勞務稅;對實現的收入進行分配的環節上課征的稅收,一般表現為各種所得稅;在收入支出的環節,稅收表現為各種消費稅和行為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