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的社保費包括:
1、基本養老保險費,是用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前所支付的保險費用,由職工、單位共同承擔。
2、基本醫療保險費,是由職工、單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出資而形成的,用于職工享受職工醫療報銷待遇所支付的費用。
3、失業保險費,是由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依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所繳納的費用。
4、工傷保險費,是由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所繳納的費用。
5、生育保險費,是職工享受生育待遇及領取生育補貼前,由企業依照生育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所繳納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