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印花稅應納稅額即對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其他憑證、一些特殊憑證的應納稅額進行計算。我國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較為復雜,因征稅對象的不同而不同。舉例如下:
營業賬簿的印花稅,分別按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計征。資金賬簿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收資本金+資本公積金)×0.5‰,其他賬簿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賬簿件數×單位稅額
產權轉移書據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產權轉移書據金額×0.5‰;
權利許可證照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證照件數×單位稅額。對同一憑證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的,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并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應按其中最高稅率計算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