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所得稅年報增減指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關于納稅調整項目的調增調減,關于調增調減的注意事項,主要在于對調增調減項目的確認,納稅人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認調增調減的項目。
其中納稅調增的項目包括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以及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5‰的部分等。
納稅調減的項目包括企業發生的法律規定的不征稅收入,以及免征減征項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