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地區獎金的個稅計算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算,或者單獨計算。
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的方法為:應納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的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為: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包含年終獎金的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而單獨計算的方法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其中單獨計算方法所適用的稅率應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后在稅率表中對應范圍內的稅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