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條件:
1、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納稅人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3、納稅人雖然設置賬簿,但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或者賬目混亂難以查賬的。
此外,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都需要進行所得稅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