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納稅人應當在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納稅人發生的應由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有關稅務事項。
如果納稅人是實行按季度預繳所得稅,其納稅年度的最后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該在年度結束后的5日內進行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到匯算清繳的時候再一并繳納。假若納稅人已經按照相關的規定預繳稅款,但是因為有特殊的原因,并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那么應該在申報期限之內提出書面申請延期,再經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就需要后續在核準的期限內進行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