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雪爾稅收思想是一種賦稅思想,主要體現在羅雪爾的《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等書中。該思想把權利思想劃分為私權的觀念和社會的或國家的觀念,認為私權的國家主要依靠私權的財源,即封建領地及國家事業而存在,社會的整體的國家則依靠賦稅而生存。
羅雪爾生于德國漢諾威一位資深法官之家,是德國經濟學家,舊歷史學派的奠基人,早年在哥廷根大學和柏林大學專攻歷史學和政治學。于1840年,在哥廷根大學擔任歷史學和國家科學的講師。從1841年起擔任政治經濟學講師,同時也兼講政治理論史。在1844年晉升為一名教授。從1848年開始,他在萊比錫大學執教長達46年至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