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指納稅人依照稅法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的時間。稅法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作了明確的規定,可以正確確定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的征納關系和職責。
納稅人的某些應稅行為和取得應稅收入在發生時間上存在著差異,比如: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其工業產品或商品銷售收入額計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貨款的當天或辦妥委托銀行收款的當天,采用其他結算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商品發出的當天。
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幫助納稅人明確承擔納稅義務的具體日期,可以有助于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管理,使其合理規定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還可以監督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