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負有繳納增值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我國境內銷售、進口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上所述均視為增值稅納稅人。增值稅納稅人按照經營規模的大小和會計核算健全與否等標準,可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其中,關于增值稅納稅人的基本規定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單位租賃或者承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報關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是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報關進口單位;代理進口的,以海關完稅憑證(專用繳款書)上的納稅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