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人的權益包括:
1、檢舉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查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稅務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
2、延期申報權。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稅款報告的,經核準可以延期申報;
3、延期繳納稅款權利。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批準可以延期繳納;
4、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權。納稅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5、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權。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6、委托稅務代理權。納稅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