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公式為: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則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確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