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稅地是對跨國納稅人提供低稅、免稅或給予大量稅收優惠的國家和地區。某些國家和地區建立避稅地,旨在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擴大就業以及發展經濟。避稅地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不征收任何所得稅的國家和地區。如巴哈馬共和國、百慕大群島;
2、征收所得稅但稅率較低的國家和地區。如列支敦士登、海峽群島;
3、所得稅課征僅實行地域管轄權的國家和地區。如中國香港、巴拿馬、塞浦路斯;
4、對國內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稅。如:盧森堡、荷屬安第列斯;
5、與其他國家簽訂有大量稅收協定的國家。如荷蘭。根據國際稅收協定,締約國雙方要分別向對方國家的居民提供一定的稅收優惠,主要是預提所得方面的稅收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