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偶然所得稅是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稅款。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偶然所得沒有起征點,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并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偶然所得稅屬于個人所得稅的一種。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也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即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