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應納稅所得額是一個年度概念,主要在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使用。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分為直接法和間接法,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直接法下,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下,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其中,稅收調整項目金額包括: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予以調整的金額和企業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稅收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