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于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及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屬于應稅收入,應在債券實際持有期內逐日計提,并按債券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計提的金額入賬。
債券利息收入的稅費計算公式為:
企業取得債券利息收入的,對應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一般為25%);
個人取得債券利息收入的,對應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國債利息收入屬于免稅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中。
收到債券利息收入時,對應的會計分錄應為: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