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訴訟的定義就是在公民權利受到損害時,可以請求法律的保護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稅務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稅務行政行為違法或者不當,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具體稅務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司法活動。其目的是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稅務行政案件,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稅務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處理行政糾紛、解決行政爭議的法律制度,與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一起,共同構筑起現代國家的訴訟制度。具體來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的訴訟制度和訴訟活動。
《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訴訟進入了一個有法可依的新階段。稅務行政訴訟作為行政訴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必須遵循《行政訴訟法》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普遍程序;同時稅務行政訴訟又不可避免地具有本部門的特點。
從稅務行政與稅務行政復議及其他行政訴訟活動的比較中可以看出,稅務行政訴訟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稅務行政訴訟是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訴訟活動。這是稅務行政訴訟與稅務行政復議的根本區別。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是解決稅務行政爭議的兩條重要途徑。由于稅務行政爭議范圍廣、數量多、專業性強,大量稅務行政爭議由稅務機關以稅務復議方式解決,只有由人民法院對稅務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的活動,才是稅務行政訴訟。
(二)稅務行政訴訟以解決稅務行政爭議為前提,這是行政訴訟與其他行政訴訟活動的根本區別,具體體現在:
1.被告必須是稅務機關,或經法律、法規授權的行使稅務行政管理權的組織,而不是其他行政機關或組織。
2.稅務行政訴訟解決的爭議發生在稅務行政管理過程中。
3.因稅款征納問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前,必須先經稅務行政復議程序,即復議前置。
訴訟時公民可以維護自己合法權力的重要維權途徑,人民法院收到申請書就可以對案件進行受理和審查。稅務問題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專業性強,一般需要對這方面知識有扎實功底的專業人士才能理清楚邏輯。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稅收保全措施,是指稅務機關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對有逃避納稅義務的納稅人,限制其處理可用作繳納稅款的存款、商品、貨物等財產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其目的是預防納稅人逃避稅款繳納義務,防止以后稅款的征收不能保證或難以保證,以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1.兩種措施的適用對象不同
稅收保全措施僅適用于納稅義務人;而強制執行措施適用于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
2.兩種措施的實施條件不同
對當期應納稅款實施稅收保全措施的條件是責令限期繳納在前,提供納稅擔保居中,稅收保全措施斷后(注:對以前應納稅款可以直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實施的條件是責令限期繳納在前,強制執行措施斷后。注意此處的“責令限期繳納”對兩種措施而言有所不同,稅收保全措施的“限期”是指納稅期限;強制執行措施的“限期”是指納稅期限結束后由稅務機關規定的限期。
3.兩種措施的實施時間不同
稅收保全措施是對當期的納稅義務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屆滿之前實施的;而強制執行措施則是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屆滿并且責令限期屆滿之后實施的。
4.兩種措施的執行金額不同
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時僅以納稅人當期應納稅款為執行金額;而強制執行措施應以納稅人應納稅款連同滯納金一并作為執行金額。
5.兩種措施的采取方式不同
稅收保全措施的方式是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凍結存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僅僅是凍結、查封、扣押納稅人財產,并未剝奪納稅人財產所有權,而只是對納稅人的財產處分權的一種限制。而強制執行措施的方式是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從其存款扣繳稅款或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商品、貨物及其他財產所得抵繳稅款,是扣繳、拍賣、變賣納稅人財產,可以直接使納稅人財產所有權發生變更。
稅收保全措施:
①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強制執行措施:
①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其實無論是強制執行還是稅收保全都是需要注意遵循法定的程序的,因為此時都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國公民的民事權益,我們都需要注意相關的程序要求的,但稅務問題非常復雜,在處理稅務問題時常常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爭議,我們是要選擇合適的方式來處理的。

